上海厂房拆迁律师拆迁纠纷案件中,强制执行的流程是怎样的?
上海拆迁律师 时间:2024/12/17 14:27:38
拆迁纠纷案件中,强制执行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申请与受理
申请主体及条件:一般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申请需满足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且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拒不搬迁等条件.
提交材料:需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并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以及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等的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
法院受理:法院自接收到申请之日起 5 日内,对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形式要件审查,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法院审查
合法性审查:法院受理后,会对征收补偿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作出主体是否合法、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等.
合理性审查:审查补偿决定是否公平合理,如补偿标准是否符合当地市场价值、安置方式是否合理等.
可执行性审查:考虑执行的可行性和社会效果,评估是否存在影响执行的因素.
审查期限及结果:自立案之日起 30 日内,法院作出是否准予执行的裁定,特殊情况需延长审查期限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若裁定不准予执行,需说明理由,并在五日内将裁定送达申请机关.
执行裁定送达
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5 日内将裁定送达申请机关和被执行人.
实施强制执行
通知被执行人:执行裁定送达给被执行人之日起 15 日后,被执行人仍未按照裁定要求履行义务的,正式开始强制执行.
执行准备:执行人员需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制定执行方案、安排执行人员、准备执行设备等.
现场执行: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出示证明身份的证件和执行文书并说明有关情况,对执行过程进行记录,包括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执行的时间和地点、执行的方式和结果等。若被执行人或其他人妨碍、阻挠执行,执行机关可依法排除,但不得超过必要限度.
财物处置: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等,以实现补偿决定中的补偿金额或履行相应义务.
执行终结:执行完毕后,制作执行笔录,详细记录执行的全过程和结果,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字或盖章,执行程序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