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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著名拆迁律师拆迁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上海拆迁律师  时间:2024/12/13 15:24:36

拆迁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一、协商沟通

双方直接协商

这是最基础的解决方式。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可以面对面就拆迁补偿的金额、安置方式、搬迁时间等问题进行交流。例如,被拆迁人对补偿金额不满意时,可以向拆迁人详细说明自己房屋的实际价值,如房屋的装修情况、特殊建筑结构增加的成本、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等因素,要求合理提高补偿金额。拆迁人也可以解释补偿标准的制定依据,如政策规定、评估方法等,双方通过互相理解和妥协来达成一致意见。

直接协商具有灵活性的优点。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各种解决方案。比如,对于安置地点有争议,拆迁人可以提出提供几套不同位置的安置房源供被拆迁人选择,或者在安置房屋的面积、户型等方面进行调整,以满足被拆迁人的生活需求。

第三方调解

社区或街道调解: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可以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参与调解。他们比较了解当地居民的情况和需求,在调解过程中能够发挥熟悉民情的优势。例如,当被拆迁人因为担心拆迁后的生活环境变化而拒绝拆迁时,社区居委会可以结合社区的规划,向被拆迁人介绍拆迁后社区在绿化、公共设施等方面的改善,缓解被拆迁人的顾虑,促进双方达成共识。

专业调解机构调解:专业的人民调解机构有专业的调解人员和规范的调解程序。他们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公正地分析双方的利益诉求。在调解拆迁纠纷时,会先了解双方的争议焦点,如对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方法不一致,调解人员可以参考同行业的平均利润水平、被拆迁企业的经营状况等因素,提出一个合理的计算方案,引导双方进行协商。

二、行政途径

行政裁决

对于拆迁补偿安置纠纷,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被拆迁房屋的实际情况,如房屋面积、用途、评估价值等,对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作出裁决。例如,当双方对房屋价值评估结果存在较大分歧时,行政裁决机构可以重新组织评估或者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查,依据合理的评估结果作出裁决。

行政复议

被拆迁人如果认为拆迁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对拆迁许可证的核发、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会对被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例如,被拆迁人认为拆迁补偿标准过低是因为拆迁许可证核发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未充分考虑公共利益的范围而扩大了拆迁许可范围,就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要求纠正这种违法行政行为,重新确定合理的拆迁范围和补偿标准。

政府部门协调监督

政府的建设、规划、土地等相关部门可以对拆迁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这些部门可以通过召开协调会、现场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拆迁过程中的问题。例如,当被拆迁人反映拆迁人未按照规定提供安置房源或者安置房源质量存在问题时,政府部门可以介入调查,督促拆迁人履行义务,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途径

民事诉讼

如果拆迁纠纷是基于民事合同关系,如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被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例如,被拆迁人要求拆迁人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补偿款,需要提供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作为主要证据,证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拆迁人未履行付款义务的事实。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双方提供的证据,判定拆迁人是否违约,并作出相应的判决,如要求拆迁人支付补偿款、承担违约责任等。

行政诉讼

当被拆迁人认为行政机关的拆迁行政行为违法,如拆迁程序不符合法定要求、行政裁决不合理等情况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会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包括行政行为的主体是否合法、程序是否合法、依据是否充分等。例如,被拆迁人认为行政机关在作出拆迁决定时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估,损害了自己的居住环境权益,就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或变更该拆迁决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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