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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拆迁纠纷诉讼,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上海拆迁律师  时间:2024/12/13 15:00:57

上海著名拆迁律师解答在遇到拆迁纠纷诉讼时,确定管辖法院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是不同类型拆迁纠纷诉讼对应的管辖法院规则:

一、行政诉讼

一般地域管辖

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因为房屋所在地法院更便于对房屋的实际情况、拆迁行为的具体实施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例如,在一个城市的旧城改造项目中,被拆迁人对当地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应当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区域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殊情况的管辖

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被拆迁人先向某一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改变了原拆迁行政机关作出的补偿决定,此时被拆迁人既可以选择向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

二、民事诉讼

合同纠纷管辖

如果拆迁纠纷是基于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产生的合同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合同履行地通常是房屋所在地。例如,被拆迁人与拆迁人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后,拆迁人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补偿款或者提供安置房屋,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者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侵权纠纷管辖

当拆迁过程中存在侵权行为,如非法强制拆迁导致被拆迁人房屋或其他财产受损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就拆迁侵权而言,侵权行为实施地一般是房屋所在地,因为强制拆迁等侵权行为通常是在被拆迁房屋处实施的;侵权结果发生地也可能是房屋所在地或者被拆迁人因房屋受损而遭受其他财产损失的地点。所以,被拆迁人在遇到此类侵权纠纷时,也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或拆迁人(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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